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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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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2011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1-01-06 | 浏览量:33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按照校历,学校从2011年1月17日(星期一)开始放寒假。经研究,现将寒假期间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从2011年1月17日(星期一)开始放寒假,教职工在学生放寒假后继续上班,处理完期末工作后从1月19日(星期三)开始放寒假。
二、2月24日教职工正式上班,做好新学年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学生于2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报到注册,2月28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本学期考试、考查不及格和缓考的学生,其重修时间安排等工作,按学校教务部门的安排执行。放寒假前,各教学单位务必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下学期课程、实习等教学工作的落实,并将课程表提前发放到任课教师手中。
四、校学生处、研究生院、后勤处、后勤服务集团要切实安排好留校师生员工的寒假生活,让师生欢度春节。
五、各学院、校直各有关单位要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通报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同时关心留校学生生活和学习,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校后勤服务集团要做好学生宿舍的值班安排和离校学生的行李保管等工作。
六、本学期结束前,校后勤处、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国资处、学生处、保卫处等应会同各学院、校直各有关单位做好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以及教具、仪器设备、危险品等物资的管理。各学院、校直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检查落实,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七、校保卫处要做好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加强校园的昼夜巡逻,特别是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校后勤部门要认真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寒假期间(特别是春节期间)正常供电、供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校后勤部门要充分利用寒假,抓紧做好经学校同意的维修项目的实施,并保证质量;校基建处和校园扩建工程指挥部要对已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抓紧时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抓紧工期,加强督查,确保质量;校财务处要对在寒假期间需使用的经费作出安排。
请各学院、校直各单位将寒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值班表于元月十三日前报送校长办公室和校保卫处。

 

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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