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制定《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条例》保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建议”。代表们认为,近年来,我国农作物病虫害暴发频率逐年提高,损失逐年加重,严重影响了我国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
“我国常见农作物有害生物达1600多种,其中造成严重危害的近100种,年发生面积达70亿亩次。根据一般测算,若不采取防控措施,我国每年因病虫危害造成的粮食损失巨大。”谈起病虫害的危害,全国政协委员、我校副校长金道超充满忧虑。
他认为,我国现有《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涉及有害生物种类少,已不适应农(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需要。“从国内外植物保护发展趋势和我国农业有害生物防治的严峻局面看,完成我国植物保护立法的工作已时不我待。”
金道超说,过渡性效力层次的部门规章或条例显然不适应我国农业发展需要,建议以最高效力层次直接立法,即制定《植物保护法》,避免此项立法工作走弯路。
据了解,为应对2011年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和危害,农业部已成立了14个重点省植保部门参加的联防联控协作组和专家组,要求900个农作物病虫害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加强监测与防控指导。






